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19〕7号),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专项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畴
2019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设立民族教育研究专项和学生资助研究专项。
1.民族教育研究专项,面向全区征集,包含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重点资助课题成果形式以教学实践成果为主,鼓励高校与中小学联合申报,资助经费5-10万元;一般资助课题,以中小学申报为主,配备1名以上高校指导专家,以高校与中小学联合实施的方式开展,资助经费3-5万元。我校限报2项。
2. 学生资助研究专项拟设立10项课题,每项课题根据研究进度分期拨付3-5万元资助经费,重点面向区内高校征集。我校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民族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人无所在单位、职称职务、学历学位等条件的要求;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人要求曾经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5年(含5年)以上或目前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干部或教师,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历年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原则上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不含申报人)。
三、选题要求
民族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应围绕新时代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实效性问题进行选题,分别设立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选题指南,课题组可自主选题、自定相应的题目和内容,要求课题类别和选题指南相匹配,参考《民族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
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应围绕学生资助工作现状与创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学生资助信息化管理、资助资金规范化管理和受助学生思想教育等方面进行选题,设立《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参考选题不宜直接作为研究课题名称。
四、成果要求
民族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最迟不超过2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成果可提供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著、教育教学改革案例等。
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最迟不超过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成果可提供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重在提出具有现实性、普适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避免过分强调纯学术理论。
五、报送要求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
2.《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
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分开装订,请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研处3321。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19〕7号)
2.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论证活页(2019年)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