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社科司函〔2019〕1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二、申报办法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自2019年8月27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社科司再通知提交纸质材料。
4.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 我校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各申报人须在此之前将规定的申报材料上传至教育部申报系统并等待教学科研管理处审核,如未审核通过教学科研管理处人员会主动联系进行修改。
三、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科研管理处,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0773-8993159。
附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