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新时代高教40条”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开展第一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评选出奋斗在教学一线,热爱教学工作、锐意教学改革、关注学生成长、教学成果突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的优秀教师给予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人数
1.评选范围
学校承担本科教学的现任专职教师。
2.评选人数
校级名师评选8名,在校级教学名师中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教学名师评选。
二、评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立德树人、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喜爱。近5年内未发生教学差错或事故。
2.原则上,评选入职5年(含5年)以上的本科专职教师,并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成绩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条限制。
3. 坚持讲授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效果好。近3年来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每年完成学校额定工作量,学生评教成绩均在 90 分以上;近3年来,个人年度考核均合格,并至少获得1次年度考核优秀等级。
4. 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效果好,深受广大学生爱戴。所指导的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在 CN 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 2 篇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2 篇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专利 1 项以上;所指导的学生在就业、海外升硕、考研等方面都有显著的成绩等。
5.积极参与学校各类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如专业申报与评估、实验室、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2)校级精品课程等课程类建设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写出版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教材。
(3)担任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
(4)其他经学校认定的在学科专业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三、评选程序
1.申报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组织本单位教学名师的申报。依据校级教学名师的申报条件,教师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教学名师申请书》,并录制5分钟视频资料,包括参评人上课的场景、学生的评价、所授课学生取得的成绩、获奖情况等。
2.评审
(1)组织与遴选。各教学单位制定遴选方案,并经教学科研管理处审核备案后,按照遴选方案进行本单位的教学名师候选人遴选工作,择优确定本单位候选人。
(2)人员与公示。各教学单位遴选的教学名师结果要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申报人确定为本单位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3.上报与备案。
各教学单位在经过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的各个环节后,将本单位推荐的教学名师最终名单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学校官网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授予“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推荐2名候选人上报北方参加教学名师评选。
四、表彰及奖励办法
1.荣誉称号。获得校级教学名师授予“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北方教学名师获得由北方国际授予的名为“诺奖马斯金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个人奖励。获得校级教学名师,保持荣誉称号2年,在授予称号的 2 年工作期间,每人按照申请书填写年度完成教学情况表, 并由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报教学科研管理处备案后,给予每人6000元培训费,分三年发放。获得教学名师称号者将获得21000元培训费,分三年发放。
3.学校人事处对获奖教师的有关资料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
五、报送材料及日期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将候选人及本次参评的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9年7月18日前报送各教学单位制定的教学名师遴选方案、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教学名师奖申请表(附件1)、申报人个人资料(附件2)以及候选人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等参评资料到教学科研管理处审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93911071@qq.com。
2.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科研管理处钟老师,联系电话0773-8993159。
六、其他事项
1.学校教学名师推选制度为两年一届,一般定于教师节前夕,为教师节献礼,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获得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应当以身作则,发挥模范榜样作用,在3年内至少在校内每年举办2次以上的公开示范课,一旦发生违法违纪违规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或发生教学事故, 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取消荣誉称号,奖励同时取消,并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度执行。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