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广西高校中青年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各项目负责人:
2019年上半年广西高校科中青年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2015年以来(含2015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和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2014年以前(含2014年)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将不再安排结题。
符合结题项目名单见下表:
二、结题要求
(一)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项目申请结题时经费使用应达经费总额的70%,请各项目及时清理经费,尽快办理费用报销手续,达到结题要求后申请结题。
如此次尚未达到要求则列入下半年的结题计划中(2017年度的项目预计下半年结题则无需申请延期,其他年度的项目此次不申请结题请填写调整表申请延期)。
(二)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三)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四)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项目成果标注有项目来源信息,如:“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资助”
、“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项目资助” 或“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资助”等内容(含题名、立项编号)。无成果标注、有成果标注但其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将不予作为成果提交。
(五)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项目组成员或研究期限(延期)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附件3)。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教育厅批准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六)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学校科研部门审核后提交教育厅审批。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交材料
1.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
2.结题支撑材料(研究成果报告、论文、专利、著作等,并请在成果材料中高亮标注出所挂项目号)
3.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4.结题汇总表1份(附件2)(提交电子档即可)
5.项目调整表复印件(无调整则不用提供)
结题申请书、结题支撑材料、立项申请书、项目调整表合并装订成册(一式5份,双面打印),并使用统一封面,见附件4(另如已有成册的成果,可单独出来,无需不并合并装订)。
(二)获得教育厅经费资助的项目,在《结题申请书》(附件1)最后一页的“经费决算表”需据实填写。(材料提交教研处时可先无需至财务审核盖章,待通过学校结题评审后再至财务审核盖章)
(三)以上结题材料的全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8063456@qq.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项目类型和负责人姓名,例:广西高校中青年项目–某某)
(四)本次结题请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新版结题申请书,请于4月8日前将结题材料交至教研处3321;逾期提交材料将放入下半年的结题计划中。
四、结题评审
我部门将根据申请结题的情况组织召开结题评审会或通讯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
2.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3. 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调整申请表
4.结题材料封面模板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