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9年度自治区教学成果奖拟申报成果基本情况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在2017年度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我校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获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二项。2018年以前国家及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为4年一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等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4号,附件1)文件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将2年评选1次,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2019年度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将于今年启动,为提前做好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决定参照往年的申报要求开展校内成果预申报和培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主要及聚焦梳理本单位近几年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取得的成就,进行整合和凝练,做好预申报的组织工作。
二、各申报人填写《2019年度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拟申报成果基本情况表》(附件2),于3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一式1份提交至教研处3321。
未尽事宜请联系欧阳老师,联系电话8993159。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等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