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总结教研室建设、管理与改革发展的有益经验,充分发挥教研室在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研室成员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充分调动全教研室同志的积极性,发挥教研室的集体作用,团结协作,开拓创新。
3.教研室成员教学工作量饱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4.教研室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
5.考核时间段内无教学事故或差错发生,学生对教研室专任教师的课堂评教均分为90分(含90分)以上。
6.教研室建设、管理规范,有相应规章制度,注重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正常且有记录。
7.师资培训工作成绩显著,对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有计划、有措施,并落到实处,在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造就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8.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改革,一年内教研室至少有一项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或结题。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者优先考虑。
以上条件考核时间为2020—2021学年度。
本次优秀教研室评比将侧重于突出教研室建设工作的优势与亮点,鼓励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与教学改革,尤其是大力推行教育信息化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等。
二、评选指标
本次优秀教研室评比将面向全校所有教研室,择优评出10个优秀教研室。
三、评选程序
1.教研室申请。符合条件的教研室填写《南宁理工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书》(附件1)上交所在教学单位,提交时需附上成果、获奖等证明材料。(材料双面打印)
2.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认真汇总以及严格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并根据申报条件择优向学校推荐(填写附件2汇总表并择优排序)。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各教研室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或到相关教研室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最终确定优秀教研室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院务会审批并公布。
4.表彰奖励。对于本次评选结果将授予相应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把优秀教研室的经验、事迹汇编成册,供各教研室交流学习。
四、提交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将优秀教研室推荐材料(纸质档一式2份)、优秀教研室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档1份)于2021年12月3日16:00前报送教学科研管理处3321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QQ邮箱:126312919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盘老师 电话:0773-8993162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研室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做好优秀教研室评选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要严格坚持条件,宁缺毋滥。对申报与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优秀教研室荣誉称号,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