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是在各二级学院评选出的优秀论文范围内进行遴选,由各二级学院推荐,推荐比例为不超过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的5%。本次评选学校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0%,不合格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2.各二级学院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论文评选工作。送评的论文符合学校要求的写作规范,观点鲜明,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初审。学院对各专业推荐的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推荐结果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学科研管理处。
2.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确认。
三、奖励办法
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将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及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档报教学科研管理处李老师,电子文档名称统一格式为:作者姓名-专业-学号-论文名称(例:张三–土木工程–20xxxxxx-论文名称)。不受理学生个人申报。
2.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