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新专业申报和2025年度新专业预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以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学校现启动2024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和2025年度本科新设专业预备案工作,鉴于目前教育部尚未正式下文,先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
(一)拟申报专业
按教育部工作要求,本年度申报的新专业须为上一年通过预备案的专业或与预备案专业相近的专业。学校2023年通过预备案的专业详见附件6。如未在2023年度进行备案,申报意向强烈,请学院领导报请学校学术委员会。
(二)工作程序
1.专家论证。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用人单位对申报增设专业的设置条件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专业开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论证。
2.学院申报。各二级学院研究通过后,向教研处提交申报增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及专家、用人单位论证意见。
3.学校评审。教研处组织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从专业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社会人才需求等方面,对拟申报专业进行论证和评审。
4.学校审议。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审议。
5.结果公示。审议结果及拟增设专业申报材料在校网主页公示。
6.网络填报。由教研处和申报学院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进行网络填报。
7.正式报送材料。根据教育部网络公示和评议意见进行调整,正式报送材料。
(三)时间安排
二、2025年度新设专业预备案工作
(一)2025年度拟申报专业
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地方经济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需求,并认真分析其人才需求的规模和合理性;具备学科基础和相关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基础;具备新增专业教学所需的实验室、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和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的专业。
(二)申请“预备案”专业材料要求
1.2025年新专业预申报表一份,纸质版+电子版;
2.学院论证会议纪要一份,纸质版+电子版。
三、材料提交
(一)新专业申报材料
1.设置申请表(附件1);
2.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
3.新专业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4);
4.评议专家意见表(附件5)(校外专家不少于6人);
(二)预备案材料
本科专业预备案材料样表(附件3)及学院论证会会议纪要一份。
以上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一式6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请于6月25日下班前交到教研处3318A(桂林雁山校区),过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41853234@qq.com,教研处对申报材料初审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4年6月4日
附件4: 2024年申报“XXX”新专业可行性分析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