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第一、二批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复评整改材料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第一、二批整改专业复评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56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复评工作,现将第一、二批专业复评整改材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3天,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日止。如对上述专业自评材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73-8993162,联系人:盘洁,邮箱:1263129199@qq.com。
附件:1.南宁理工学院-网络工程-评估得分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