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理学院及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新设本科专业2022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42号)文件精神,教育厅开始启动2022年全区普通高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为做好我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2年我校接受评估的本科专业为:商务英语。
二、组织实施
(一)文理学院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负责专业自评报告、数据表、支撑材料等的撰写、整理、审核、装订等工作。
(二)教学科研管理处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负责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校内评审以及材料上报等工作。
三、进度安排
1.9月7日前,教学科研管理处填写并提交《新设本科专业2022年度评估名单和联系人信息表》(见教育厅通知中的[附件2])。
2.9月19日前,文理学院完成专业自评工作并提交自评报告、评估数据表(见教育厅通知中的[附件3]、[附件4])和支撑材料等评估材料初稿,并将电子版提交至教学科研管理处;
3.9月22日前,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并对材料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4.9月26日前,相关学院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材料,并将修改后的专业自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学科研管理处审核,其中自评报告、数据表(见附件中的[附件3]、[附件4])、支撑材料一式4份(评估材料分开装订)。
5.9月27日前,学校对相关专业的评估材料进行公示7天。
6.10月8日前,正式向教育厅提交全部评估材料。
四、评估要求
1.具体评估要求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新设本科专业2022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2.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并对自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招生就业处、人事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盘老师,电话:0773-8993162,电子邮箱:1263129199@qq.com。
附件:1.桂教高教〔2022〕4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新设本科专业2022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3. 新专业评估排版格式及封面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