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民办〔2022〕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专业发展定位。专业发展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申报专业每年招收人数不少于60人,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40人。
(二)专业办学条件方面。学校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数量等条件高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限制招生的标准。所申报专业建设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并重点支持投入建设。
(三)专业教师方面。学校自有专职教师(即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并由学校缴纳社保的教师,下同)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申报专业带头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学校自有专职教师。
(四)教育教学方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保证国家规定的实践教学课时比例(应用型本科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教学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申报专业与相关行业、地方、企事业单位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方面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较为健全的制度。
(五)招生就业方面。申报专业的招生计划完成率和新生报到率较高,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较好。
二、申报程序
(一)二级学院组织各符合条件的专业填写《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完成初审并推荐至教学科研管理处。
(二)教学科研管理处组织校级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名单。
(三)教学科研管理处组织获得推荐资格的专业完成材料报送。
三、材料要求
二级学院需在2022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学科研管理处,材料要求:《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1式5份),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
未尽事宜,请联系周老师,电话:8993162。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