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全院教职员工: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护全院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对进入校区的车辆通行证进行更换,具体换证、办证事项如下:
1、办证对象:本院教职员工机动车。
2、对已经办理车辆通行证的,请凭旧证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到后勤保卫处(3125)登记备案更换新证。
3、对尚未办理车辆通行证的,请准备好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
4、学院公用车辆由车队统一负责办理。
5、学院各经营单位及个人因工作需要办理车辆通行证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统一按照学院的规定办理(办理程序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6、办证地点:后勤保卫处办公室(3125)联系电话:0773-8998110
7、办证期限:2016年9月27日——9月30日。自10月1日起,学院原车辆通行证作废。
请各位教职员工相互转告并积极配合工作,后勤保卫处从10月1日起加大对进出校门车辆的管理力度,将按照新的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特此通知
后勤保卫处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