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车辆凭证出入学院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门禁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出入校园,确保校园秩序井然,为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现重申实行车辆实行凭证出入管理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行车辆凭证出入校园的管理制度,校内的公务车、教职员工私车,请将后勤保卫处统一制作、核发专用标志牌,贴附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显著部位。
二、商业街、食堂、基建工地等外来车辆需进入校园的,进门时由门卫核发《外来车辆出入证》,并登记车号及入校时间、离校时交回《出入证》、并登记离校时间。公安执勤车辆、抢险救灾车辆、邮电、押钞车辆等不在此例。
三、机动车辆校内行驶禁止鸣笛,时速限制在20公里/小时内。
四、严禁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和无牌、无证车辆在校内行驶。
五、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
后勤保卫处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