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为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加强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公共卫生工作主要为各类流行性疾病传染的预防、控制,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以及各类食源性卫生事件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维护学院的稳定,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为根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桂林市有关公共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把确保学院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维护好学院的政治稳定,以利学院的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开展。
公共卫生防范的工作原则是:积极贯彻对公共卫生工作以“预防为主,防制结合”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高效的综合防制和快速反应的工作体系,遵循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统一领导、指挥全校公共卫生工作的防范和突发应急处置,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常设工作办公室,各系、职能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系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常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部,牵头负责学院公共卫生日常工作事务。各系、职能部门应相应建立起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的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班子,学院办公室主任和职能部门行政秘书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常设人员,一旦需要立即启动。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信息网络和监控网络
1. 由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部卫生所负责把各自对口方面所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常设办公室。切实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2. 各系党总支书记、各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上传下达的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公共卫生防控有事必报的制度。
3. 学生辅导员要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关心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发现不明原因的腹痛、腹泻、呕吐、发烧等身体异常者应及时报学院卫生所。
(二)加强公共卫生和食源性卫生的检查监督工作
1. 加强对全院公共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生活用水安全等工作的管理,防患未然,以求杜绝公共卫生非安全因素的存在及阻止其蔓延;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全院的食堂卫生、生活用水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争取做到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不留死角。
2. 加强对学院食堂的监督管理,督促各食堂严格执行政府颁布的学院食堂工作规范,确保学院食堂饮食的卫生、安全,避免发生食源性事件。为确保学院食堂饮食卫生安全,学院与各食堂就食品安全责任签订责任书,明确食堂经营方责任。
3. 加强对学院饮用水的检查和管理,饮用水的管道连接应确保严格密封,开水箱盖必须加锁,确保饮水的卫生和安全。
4.加强对学生宿舍生活用水箱的监管,做到生活用水箱必须加盖防污染,并确保每年定期对水箱进行一次清洗。
5.全院经常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并加强对学生宿舍、公共场所日常卫生检查的力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1. 利用校园网、板报、张贴宣传画等载体和形式,在全院进行传染病预防、饮食卫生安全的科普知识宣传。
2. 学院卫生所要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定期专题培训,进行预防知识、消毒程序、自身防范及工作职责、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
3. 学院主管部门督促各食堂对其从业人员做好岗前培训和在岗定期培训工作,进行操作规范、卫生安全和岗位职责、从业道德方面的培训。
4. 学院将重视对各系、部门领导及学院办公室主任、部门职能部门行政秘书的公共卫生防范知识培训工作。
(四)加强对从事食品、饮水等相关从业人员的体检督查工作
1.学院后勤管理部除做好对食堂食品卫生日常检查工作外,还应重视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态的巡查,发现身体不适者应告知其本人,并通知食堂负责人对其执行离岗休息。
2.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和饮用水工作涉及人员定期健康检查的督查,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者马上调离岗位休息、治疗。
(五)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1.学院一旦发现传染性疫情时,对传染性疾病患者应按规定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卫生所根据传染性疫情的发病地点、人数、传染性的强烈程度,提出疫情区域的范围,学院保卫部门组织警戒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各公寓及教学楼等人员流动性密集场所,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控制人员流动的数量,防止疫情的漫延。
2.对发现食品中毒性疾病患者事件时,首先调查其病源发生源头,封存相关的食品和餐饮器具,留存样品以备检验。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发生食品中毒性疾病患者事件的上报程序,做好及时上报工作。除涉嫌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堂外其他校内食堂应在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分时、分批、错开时间段对学生进行供餐。
3. 加强对学生宿舍生活用水的监管工作,一旦发生水源污染时,应及时关闭供水阀门,学院及时采用广播、网络、文字、口头等多种形式进行告示。学院另行组织人力用备用水带应急供应清洁水。
四、应急保障的启动
学院一旦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学院后勤管理部卫生所在应急程序启动时,抽调医务人员组建应急处置医疗卫生队伍,各相关学院、部门落实分管领导和应急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组织协调应急工作,保卫部门负责学院秩序维护工作,学院财务部及时落实应急专用经费用于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应急处置程序
1. 调查控制: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学院后勤管理部(卫生所)应在第一时间进入调查,迅速控制病人,初步判断发病原因并及时送治,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种类采取必要的措施,实施有效控制。
2. 报告决策:在处置事件之初和进程中,必须及时向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件情况,为领导决策和修正应急措施提供依据。
3. 信息上报:由学院根据事件的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六、有关专项规定
1. 学院卫生所要对腹痛、腹泻、呕吐、发烧患者进行登记并跟踪随访、密切观察,对传染病疑似患者应立即上送指定医院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对接触者进行密切观察,对有关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2. 学院卫生所医务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带口罩上岗。
3. 食堂工作人员中如有腹痛、腹泻、呕吐、发烧症状,一律离岗休息、治疗。
4. 国内有疫情发生时,尽量劝阻师生,不要去疫区出差、旅游。
5. 学院卫生所将视情况需要,决定对学院公共场所进行环境消毒。
6. 一旦发生突发应急卫生事件时,校园应急突击队24小时集结待命。
7. 后勤管理部负责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及饮水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