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卫生状况关系到学生身心健康,反映学生的精神面貌,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是每位住宿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一、学生个人卫生的要求: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按时换洗床单、枕巾、被套,早晚洗漱。
二、学生宿舍卫生的要求:
(一)被子、床单、枕头按统一要求叠放整齐,床上不允许摆放小的电脑桌,蚊帐杆和床架不准挂衣物;
(二)地面干净(包括桌底、床底)无垃圾、无痰迹;
(三)桌面干净,椅子、个人的鞋子、衣物、书籍、生活用品等按指定位置和要求整齐摆放;
(四)不在室内外墙壁上乱贴、乱画、乱涂、乱拉绳子、钉钉挂物;墙角、床角、窗角、门角、天花板、灯具、风扇无灰网;
(五)不向室外泼水、扔垃圾;不得将剩饭剩菜倒在走廊上或洗漱池、便池内;
(六)门后有值日表,每日由学生轮流打扫,打扫后的垃圾应于每天上午7∶30、下午2∶30前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由各幢公寓楼保洁员负责清理,学生一律不得将垃圾、卫生用具等放在门口或走廊上,做到门前无垃圾、无污垢;
(七)不乱晾晒衣物,不乱停乱堆自行车、杂物;不在宿舍内或走廊上焚烧纸张、私自接电和使用违章电器;
(八)宿舍的装饰物、张贴物需符合大学生的身份,具有美观、文明、高雅的效果;
(九)主动接受和配合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学生公寓值班室内环境卫生每日由值班员负责打扫;走廊、楼道、扶手、护栏、门厅、自助洗衣房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由各幢公寓楼保洁员负责打扫。
四、学生公寓区内的公共场所,要求地面干净,无积灰、无痰迹、无纸屑果皮;墙面及其他公物上无污垢、无涂写乱画、无蜘蛛网、无张贴;门窗明亮。
五、毕业生离校后的房间由各幢公寓楼保洁员负责打扫,要求室内家具摆设整齐,完整无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并不得将宠物带到学生宿舍内,若不听劝阻的,交学工部严肃处理。宠物咬伤他人的,由饲养或带宠物的学生承担相应的费用。
七、保证洗漱间、厕所下水道畅通,大小便池内不准使用硬质纸,便后及时冲水。
八、每周由各楼栋的宿管值班员和宿管委委员定期、不定期地对学生寝室进行卫生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在公告栏公布,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寝室要求限期整改,若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将给予停电处理,如有个别顽固的交学工部严肃处理。
九、以上各项请大家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南宁理工学院后勤保卫处
二〇二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