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部工勤岗员工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后勤管理部工勤岗劳动合同工(以下简称员工)的规范管理,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本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后勤管理部负责所有员工的日常管理、考核,后勤管理部所有员工适应此规定。
二、聘用原则及条件
(一)按“按需设岗、合同管理、以岗定薪、绩效挂钩、考核付酬”的定人原则择选人才;
(二)新招聘的员工根据部门的用人要求,要达到后勤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思想品德素质高尚、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集体意识强;
(三)在试用期内符合岗位工作要求,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四)员工的招聘工作由后勤办公室与用人部门统一组织。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用人员,报领导审批。
(五)拟聘用的员工应向后勤管理部办公室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的原件及相关资格文件等个人资料。
(六)学校与所聘员工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三、合同期相关规定
(一)试用期规定
1、所聘人员到岗后,由办公室建立职工花名册,由各部门负责进行岗位业务技能、工作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要求、劳动纪律等培训。
2、所聘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规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二)考勤及工资核算
所聘人员每月由所在部门确认考勤后上报办公室核定汇总,由办公室负责造工资表并报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工资核定发放。
(三)离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需提前辞职的(应提前30天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在完成既定工作并交接完毕后并无违规违约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四、组织劳动纪律
(一)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员工要服从上级领导合理的岗位安排和工作调整。
五、考勤制度(此规定限于后勤工勤岗人员,管理岗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请假
1.员工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规定审批后方生效,月底由各中心统一报办公室备案。
2.请假二天(含二天)由所在中心负责人批准;超过三天(含三天)须报请后勤管理部领导批准。
3.请假原则上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的,事后必须及时办理补假手续,否则将以旷工论处。
4、员工事假从严控制,全年累计请事假不能超过30天。
(二)迟到、早退
1.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到岗即为迟到 。迟到10分钟以内为第一类迟到,迟到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至30分钟(不含)以内为每二类迟到。
2.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2次,给予书面劝导一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超过2次,第三次起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第二类迟到者每次罚款15元,并给予全部门通报批评。
3.迟到和早退可合并处理。
(三)旷工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员工无故不上班(不事先请假)、在工作中不服从分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一天内迟到或早退0.5小时以上或者擅自脱岗超过1.5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3)假期期满不归,无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者。
(4)本人请假未被批准或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
2.旷工处理
(1)旷工半天扣发一日工资,旷工一天按日薪酬的2倍扣罚。
(2)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四)加班
1.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外,为学校继续提供工作即为加班。
2.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0.5小时的不计算加班。加班工资按相关规定计算。
3.安排员工加班部门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审批表》,经员工填写加班单→中心主任审批→后勤部主任→分管领导审批→后勤办公室备案(当周周五交办公室备案存档)→校人力资源处备案,如因特殊原因未能事先申报审批,则需在加班发生三日内补报审批,否则将不视为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定要事先审批。
4.各科室应尽量有计划的安排工作,减少加班,并严格核实确认实际加班时间。
(五)假期
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暂行规定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不断的修改完善,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
后勤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