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后勤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高校后勤领域专项治理的通知》(桂教办〔2023〕13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后勤领域专项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食品卫生、宿舍管理、物业修缮等舆情热点和重大事项决策、收费、采购、合同、资产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损害师生利益或师生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7日前)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7日至10月31日)
(三)督导检查阶段(全过程监管12月31日前)
(四)严查问题阶段(全过程严查12月31日前)
(五)建立长效机制(长期进行)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8993023
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10月27日—12月30日
四、举报须知
(一)鼓励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问题线索应有详实证据。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问题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制造假证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举报人及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南宁理工学院后勤保卫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