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广西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申报,相关申报材料从以下网址下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 onsgep.moe.edu.cn/)。
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课题指南
本年度只设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但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四、申报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及申报办法,自行斟酌打磨申请书,于2019年2月25日将材料报送至教研处3321,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的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2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5份;纸质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版材料:
(1)申请书电子稿和活页电子稿,命名要求为“学校–姓名–申报课题类别–材料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张三–国家一般课题-(活页)”;(2)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上材料请发送至1638063456@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研处欧阳琼芳。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547455376468734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