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经财务处查账,目前很多2017年以前结题的项目还存有结余经费,为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的结题结算工作和结余经费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科研项目经费账户和结余经费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结题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及有沉淀资金的项目。
二、清理要求
1.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至财务处查询结余经费余额后,按照财务报账流程提交报销申请。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月14日前,将结余经费清理完毕。
3.于截止日期前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结余经费由学校依照有关管理规定收归学校。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