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研工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参加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和奖励在科研及相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根据学校有关科研工作奖励办法,我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研工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时间范围:
1.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完成的成果。
2.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完成的成果因上年度未申报科研奖励的,此次可补报。
二、申报奖励类别:
申报奖励范围请仔细查阅《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博文规划﹝2017﹞1号),请登录名华在线OA系统查看公文,并依据条例规定申报奖励,不在本次范围内的、不符条件规定的,请不要上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4月26日前,申请人填写《科研工作奖励申报表》,随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批文、成果复印件、收录检索证明等)提交至所在部门。请各单位、各部门依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对本单位本部门申报奖励的资格进行初审,符合申报的汇总后提交教学科研管理处。
(二)4月27日前,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汇总、审查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将《科研工作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1份,连同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学科研管理处。
(三)教学科研管理处审核申报材料、制订奖励方案,报学术工作委员会审定奖励方案,奖励方案报学校审批,向全校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予以核实调整后执行。
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科研管理处欧阳琼芳,电话8993159。
附件:
1.《2017年度科研工作奖励申报表》
2.《2017年度科研工作奖励申报汇总表》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