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广西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申报,相关申报材料从以下网址下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 onsgep.moe.edu.cn/)。
二、课题类别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类别分为: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详情见《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或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查阅。
三、课题指南
本年度只设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申报条件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其他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3年3月5日之后出生)。
2.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申报材料
(一)有意申报的教师请预先告知发规中心,另请务必于2018年2月27日将材料报送发规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的材料包括: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2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5份;纸质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上述材料及申报数据汇总表的电子版请于2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1638063456@qq.com(邮件主题为:全国规划课题+申报人姓名)。
联系人:欧阳琼芳,邮箱:1638063456@qq.com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515742786031293
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