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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 作者: 编辑: 浏览: 1,617 发布时间:2017-05-04  打印

各教学单位:

为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经研究,学校决定于第10周至第14周(55日至62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分为三个阶段:第10周至第12周为各教学单位自查,第13周学校开展检查,第14周为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自评量化表》进行自查自评,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自查自评的项目有:实践教学环节、理论教学环节。检查重点为:教案编写情况。

(二)课堂检查

检查组将以分组听课的方式对任课教师的到课及授课情况、学生的出勤及听课情况、教室及设备器材的准备情况等各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听课记录表(试行)》(附件4)。课堂上,随机抽取10名同学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生)》(附件5)。

(三)召开师生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至少召开一次教师座谈会和一次2017届毕业生学生座谈会,了解师生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相关座谈会的会议记录,汇总座谈会的问题,如涉及到本单位问题,在《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2)要提出整改措施。各教学单位提前5天将《期中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安排表》(附件6)报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

(四)校际交流项目检查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与其他高校合作办学的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学校校际交流项目学生的管理工作,学校校领导及相关人员到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对学生管理、课程设置,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教材征订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自查工作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制定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

(二)各教学单位应在第12周周四中午下班前(518日)将填写好并盖章本教学单位公章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和《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自评量化表》(附件1送交至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

(三)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将根据各教学单位送交的自查材料情况安排检查组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并予以评分,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检查时间在第13周。

(四)于第14周召开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检查反馈会,各教学单位汇报本单位检查情况。

(五)各教学单位于第14周周五中午12点前(62日)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2)、听课记录表(试行)附件4)和《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生)(附件5)送交至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其它材料各教学单位自行留存备查。

四、检查组成员

本次教学期中检查分六个检查组进行,其成员由校领导,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教务处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附件:

1.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自评量化表

2.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3.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及听课安排表

4.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听课记录表(试行)

5.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生)

6.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期期中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安排表

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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