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及有关的项目负责人:
为了加强对在研的院级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推动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博文规划〔2016〕14号)的要求,经决定对已经立项且研究期限过半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校级科研立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三、检查要求
(一) 检查范围内每个项目均要认真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二)各在研课题,须提交阶段性成果资料;
(三)中期检查将作为院级科研项目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将视情形做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四)请各项目负责人将《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并附相关研究成果及证明材料一式2份,于2016年11月1日之前送交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我部门将随后组织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
2016年 10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