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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来源:党政办公室 作者: 党政办公室 编辑: 浏览: 3,565 发布时间:2023-04-20  打印

南宁理工学院党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学校的信息枢纽、部门的综合协调 、工作的督促落实等作用,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师生,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公文处理、信息沟通、信访接待、机要保密、对外联络、重要活动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研究政策,向党委和党委领导传递综合信息和反馈各方面动态,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和有价值的咨询意见。

2. 协助学校党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学校党群各部门的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党委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3. 负责学校党委会和安全稳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编发等工作。
       4. 督查督办上级有关会议、政策、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会等的决议和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5. 负责组织安排党委系统重大会议和活动,组织、协调党委专项工作的实施;协调学校党委领导出席重要公务活动;承担党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安全稳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6. 负责学校党委部分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及党委文件的处理工作。

7. 负责学校党委印章、党委领导的签字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党群部门印章的制发工作;负责党群各部门旧章、废章的回收、销毁及分类保管工作。
       8. 负责协调校党委与二级党组织,以及校党委与上级有关部门、外单位党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协助校党委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和外单位来访接待工作。
       9. 负责抓好本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 负责党委日常事务性工作。

11.负责学校保密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全校的保密工作,做好上级保密工作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

12. 负责全校机要文件的处理工作。

13.协助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承担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有关工作。

14.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校长办公室部门职责
        1. 根据学校行政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研究政策,向行政和行政领导传递综合信息和反馈各方面动态,为学校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和有价值的咨询意见。
        2. 协助学校行政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学校行政各部门的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行政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3. 负责校长办公会和学校综合性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 会议记录、 会议纪要编发等工作
        4. 负责学校行政部分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及行政文件的处理工作。
        5. 负责学校史料性资料的组织编写,承担学校年鉴的统稿、编辑、印发工作。
        6. 督查督办上级有关会议、政策、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学校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校长办公会等的决议和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7. 负责组织安排学校行政重大会议和活动工作;协调学校行政领导出席重要公务活动;承担校长办公会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8. 负责学校行政印章、行政领导的签字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行政部门印章的制发工作;负责行政各部门旧章、废章的回收、销毁及分类保管工作。
        9负责协调校行政与二级部门,以及校行政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协助校行政 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和外单位来访接待工作
       10.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书记校长信箱的处理工作;
       11.负责学校各类档案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查询、借阅、安全保护 等工作。
       12.负责行政日常事务性工作。
       13. 做好校长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做好党的基层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开展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各项建设。

2.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的培训教育;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负责做好对二级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3.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与党校办公室共同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

4.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做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星定级、年度考核等工作;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做好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创建工作,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形式、方式和载体的创新。

5.负责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调研检查工作,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和经验总结。

6.负责学校党内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完成全校党员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信息库建库和维护情况的检查。

7.协助做好对二级党组织的考核、“两优一先”等评选的具体工作。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8.做好专职组织员、党支部书记及支委等基层党务干部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1.理论武装工作:研究、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高校党建理论和宣传工作理论与政策;协助校党委组织校院两级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报告活动;受校党委指派,检查、督促、协调、指导、考核校内各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活动;密切跟踪国内意识形态领域的发展与动向,汇编相关材料供领导干部参考;与纪委等部门配合,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2.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对外新闻发布活动;指导校内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对外新闻发布活动;联系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主办和管理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和全校新媒体建设工作;定期组织研讨新媒体宣传工作要点;围绕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学校办学理念、办学动态和办学成就等开展宣传工作,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舆论支持;负责学校校园网新闻的审批与发布,以及对外宣传报道内容的指导和管理;负责联络、接洽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

        3.舆情调研工作:建设和管理校内“舆情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分析舆情;面向教职工组织各类思想情况调研活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校舆情信息。

4.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制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突出精品战略,加强对文化社团及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负责校史馆的建设、完善和校史校情的宣讲、宣传工作。

       5.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负责学校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审批。

       6.内部建设工作:根据学校的要求,负责起草与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内部文件,组建学校兼职宣传队伍等,对制度落实情况予以检查和指导;加强本单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教育培训、调查研究、工作总结,不断提高宣传工作队伍的全面素质。

       7.社团指导工作:负责指导校新闻中心、广播站等开展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围绕学校发展需要,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为实现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氛围。

 

五、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1. 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及侨务、少数民族等党的各项统战政策。

2. 组织统战理论政策的学习,及时传达中央、自治区有关统战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和干部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 做好民主党派工作,支持和帮助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为学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建言献策,做出贡献。做好民主党派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选送民主党派骨干到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培训,协助民主党派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4. 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实职安排的举荐工作,支持和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各项活动。

5. 做好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开展各种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和研讨活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交友的制度,重点做好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

6. 做好海外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支持和协助各统战团体开展联谊活动。

7. 按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人士的统战工作。

8. 调查研究,了解统战工作方面的新情况、新形势、新问题,努力做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工作研究。

9. 了解统战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倾向性意见,加强信息工作,为校党委和上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社会和学校稳定服务。

10. 起草和制定统战工作的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听取汇报和反映,做好对相关事务的协调工作。

11. 按照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成员的思想工作,接待处理他们的来信来访、意见建议,并及时给予处理和答复。

12 .对全校各基层党组织的统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协调。

 

六、校工会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的工作要求和校党委的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和阶段中心工作,结合工会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2. 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纪教育,做好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及时宣传教职工队伍中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事迹,组织开展符合高校教职工特点的业务技能竞赛,努力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为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作贡献。

3. 履行校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认真做好教代会工作,配合学校教代会执委会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指导各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自主规范地开展工作,调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凝心聚智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工作任务。

4. 与教代会同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贯彻“双代会”决议,充分发挥校工会委员会、各基层分工会干部的作用,争取各级党政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建设“教工之家”。

5.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积极发展新会员,搞好工会干部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树立工会组织的良好形象。

6. 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围绕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听取、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诉求,代表教职工源头参与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相关问题的协商过程,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促进学校领导科学、民主决策。

7. 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合理诉求的实现,参与协调处理劳动人事权益争议,关心教职工工作条件的改善,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8. 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类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办好教职工业余文体协会、俱乐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9. 组织指导女教职工委员会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关心和支持教职工子女的教育工作。

10. 协助学校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创建教工文明宿舍区,协同有关校内职能部门开展校园综合治理,协调各方关系,提出治理建议。

11. 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务和资产,定期向会员公布工会的财务和资产情况。

12. 完成上级工会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宁校区:广西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

桂林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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