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共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通知
校区各级党组织:
党徽是党的象征,是党员身份的标志。自觉佩戴党徽,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的一种外在表现;既有利于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自我教育,又便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为进一步增强校区党员党性意识、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挥党员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结合校区实际,现将规范中共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佩戴对象
校区全体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佩戴规范
1.校区全体教职工党员正常上班、上课等工作时间佩戴党员徽章,其他时间提倡佩戴;学生党员日常学习生活时间均应佩戴党徽。
2.党内重大活动(如七一活动、主题党日、党员集体宣誓等)和党内重要会议(如党员代表大会、党内表彰大会、党员教育培训会议及支部党员大会等);党内政治生活、集体学习及学校各类会议时,每位党员必须佩戴党徽。
3.其他要求佩戴党徽的时间和场合。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佩戴党徽是一项庄重、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党级组织、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党员佩戴党徽的重要意义,将党员佩戴党徽作为对党员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党员佩戴党徽工作。
2.示范引领,强化教育。各级党组织要以此次规范党徽佩戴工作为契机,对党员进行一次党性教育。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佩戴党徽,带头树立形象。全体党员要热爱党徽,自觉佩戴党徽,增强光荣感、自豪感和责任感,时刻警示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彰显党的先进性。
3.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佩戴党徽工作作为落实党建责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对本部门党员佩戴党徽工作的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南宁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