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安全,根据《关于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的通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财务管理办法》、《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通知如下:
1、学院财务处是学院收费的唯一部门,各项收费都必须交至学院财务处,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收取、管理货币资金。
2、为保证资金安全,被授权收款的部门、个人必须于收款当日、按规定时间将款项交至财务部门,不得私存或私留现金过夜。
3、出纳人员每日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款项存入银行,必须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