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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类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教学科研管理处 作者: 教学科研管理处 编辑:教学科研管理处 浏览: 1,132 发布时间:2023-09-21  打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我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类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1.课题研究侧重我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并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2.课题研究在推进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提高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有实际意义,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3.选题应紧密结合当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前沿、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学校重点工作,从相关工作的现实需求出发。

二、立项数量及经费安排

本年度将设校级课题10项,其中重点2项,一般8项;重点课题资助金额为5000元,一般课题资助金额为3000元。

三、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面向全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工,特别是党务工作人员、共青团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思政类教师、学生辅导员应该积极参与申报。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类研究课题立项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次课题。

4.作为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包含2个)以上的项目,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成员一般不超过12人(含负责人);

5.不允许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发表南宁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与项目高度相关的国家级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发表论文须注明项目资助编号。

2. 一般项目:发表南宁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与项目高度相关的省部级以上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发表论文须注明项目资助编号。

五、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

各单位、各部门收到通知后,要及时传达通知要求,发动本单位科研人员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

1.各申报人填写认真填写《南宁理工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类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1),11月7号提交至本单位、本部门。

2.各单位、各部门汇总本单位的申请书,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2),请于118下班前将申请书一式6份、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提交至教研处(桂林雁山校区3318办公室/南宁东盟校区图书馆63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1154195@qq.com。

3.申报材料评审。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课题予以立项,并发文公布。

附件1:南宁理工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类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2:汇总表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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