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财务年终决算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2年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已经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请于12月16日前完成相关报销手续。本年度12月份以前取得的票据原则不允许下一年度报销,12月份当月取得的票据可以顺延至2023年第一季度报销。(以发票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2.各类借款由责任人于12月16日前完成核销手续,逾期未核销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进行处理。确因需要再借款的,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于2023年1月份办理再借款手续。
3. 学校各部门应及时清理应收款项,各二级学院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收工作,确保各类款项应收尽收,并于12月16日前完成款项入账手续。
此通知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以便顺利完成2022年度决算工作。
特此通知!
南宁理工学院财务处
2022年12月07日